为规范医院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院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门诊部负责门诊患者传染病分诊工作,按要求设立预检分诊处,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二、分诊人员由经验丰富、判断力强、处置果断的人员担任,要求工作认真、服务热情。预检分诊要迅速、准确,使危重患者能得到及时抢救,发现异常或意外情况及时报告。
三、对于突发群体性伤害、中毒和烈性或新发传染病,按照“快速分诊、分级处理”原则对患者进行分诊并及时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汇报。
四、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预检,应当仔细询问患者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患者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
五、经预检为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的,应当将患者分诊感染性疾病科门诊或其他规定的分诊点就诊,并对患者采取防止传播扩散措施和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六、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应有专人护送至发热门诊,并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染措施,按照规定对患者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七、对本院不具备救治能力的传染病患者,按规范及时将患者转诊到定点医院诊疗。转诊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要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
八、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病患者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要更换帽子、防护口罩及工作服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个患者,运送患者的车辆、担架等要进行消毒。
Copyrights © 2018 版权所有: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康复路10号
备案号:皖ICP备19000100号-1